我放手了!
糾纏一年多的感情,我放手了。
兩年前的今天,我們相識了。隨著慢慢地接觸,感情也慢慢地升溫,然後就發現,我們已經成了彼此生活裡的一部分。你沒回我消息我會急躁,我沒回你消息你會瞎想。然後我們就像正常的情侶那樣,有早安,有晚安,有叮囑,有關心,有愛意,有爭吵,有…
可是,人都是會變的。
當一個人慢慢地熟悉了你的脾性,他就會變得貪婪,也會想要的更多。這句話也不止適合於感情,它也適用於任何事或人。因為能傷你最深的永遠是你最愛或最愛你的!
我們掏心掏肺地彼此相互付出,也不求回報,只希望彼此能成為彼此的依靠。可時間有天長地久,感情沒有啊!
再好的感情,都會走散的!
愛情,只是上帝撒的謊,騙騙這疾苦的眾生罷了!但是,我真的,好愛你啊!
呼…有些事,你沒辦法的,真的沒有辦法的。
你知道嗎,已經被大雨淋濕的人,是不會想著去打傘的,你知道原因嗎?
因為已經濕了,沒必要了。所以,有些愛,不要去糾纏了,很疼的!
而且,生活壓力很大的。有些人,一天一個項目幾百萬的流水,到我們手裡的就幾千塊。說真的,我很愛你,但我想往前走!
以前,我把我能給你的一切,都給你了,因為我知道我們終會走散的!
是的,我想要的是永不失聯,可真正愛過的人怎麼可能做朋友?
我做不到,因為拼命地付出過,愛過,痛過,糾纏過,流淚過,怎麼可能不在乎和你的關係。我不是聖人,沒那麼大方,我也不想看著我愛的人和別人有說有笑。所以,失去比擁有更真實!
如果,你看過更好的風景,也許你的思維就不會局限在愛和不愛了。馬斯洛寫過一本書,《需求層次理論》。是的,低端的需求已經滿足不了我了,因為我想要更好的。
我不是不愛你了,只是我學會了慢慢往前走了。以前,我會在原地等你,可現在我只能往前走了。因為,我沒時間去等你愛我了。也許,這就是錯過吧!
憨貨,以後好好的吧,好好地照顧好你自己。無論你在哪裡,我都會為你雙手合十的。這幾天,雖然很擔心你,但我不會去找你了,不是怕,也不是沒了找你的勇氣,只是糾纏沒了意思。相見爭如不見,相見不如懷念,相見恰似相忘。
感情再好,不去珍惜!糾纏,又有什麼用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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