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日,有版主PO文像廣大網友求助「請大家評評理、幫幫忙,我真的不知道該怎麼辦!」
我努力存錢,這筆錢真的存好久,花了60幾萬買了一部新車。在今年的7/4在X南的一間營業所交新車,汽車業務在7/23的上班時間,開我的車回公司作檢查,我打電話詢問業務進度,才跟我說車子被撞,事後也要我辦出險。
所長說這是業務個人的行為,即使公司把車子買回來,我也要付一筆不小的折舊費用!?不到20天,汽車把我撞成這樣如圖,請大家評評理!
「提告就好了,你要堅持不出險,因為新車保險很貴,這筆你先自己付,之後可以跟業務求償,不然你出險後隔年保費會增加,而且3年內不會降保費。」
有熱心的網友馬上提醒車主在出險這方面要特別小心處理,因為如果出險這筆費用是保險公司出,那變成之後提告無法算入這筆,之後保費還要提高。
網友回應:
「是業務行為不當,但是業務執行正常勤務,公司要負連帶保證責任!千萬別被所長推脫之詞給騙了!」「出險,另提告損害賠償時多加殘值減損加害給付!」
「你只能提告,但也只會是業務個人賠你而已。」「速度這麼慢去撞前車,凹成這樣真是紙糊的板金,好可怕的質量。」
不過也有網友表示「是這樣說沒錯,一般車廠說『可以幫忙牽來廠』,除非是公司合約有寫明這是『營運方式』,否則就等同於是『私人行為』,不是『執行業務行為』,你只能提告,但也只會是業務個人賠你而已!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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