這哪門子的道理?!走廊那麼寬,硬要規定人家不能在自己房門放鞋子?
跟她反應洗衣槽太糟,她從來沒處理過,整整反應6年了,還是沒處理!人家別的房東都會定期去巡視打掃一下,她只會叫我們自己整理;跟她反應房間隔板都裂了要補漆,她也是不處理;進出的大門鎖壞了,也不想換硬說她老公會修理。
租約條款又沒規定『門外不能放拖鞋』! 房間小就算了,根本沒位置,還規定垃圾要放房間,浴室放自己的垃圾桶也說不行,這算哪門子的道理?!
「因為你忘記租走廊走道了!」因為房東不給原PO把鞋子擺門外,這讓租了6年房子早已滿是怨言的原PO忍不住爆發了。「等等!妳都租了六年了,不是早該習慣規定了嗎?如果真有那麼多不滿還能住到六年,也是厲害,現在才在唉?!」結果網友滿是疑惑地反問,如果房東真有這麼差,還能住6年?結果原PO回應『租的不是物業管理大樓,就一層樓加違蓋樓,樓中樓,因為找不到還有水電2.5元的了,如果有早就搬走了!』
「公共空間不能有私人物品,不是正常的嗎?」「你要先知道,走廊沒放東西,有人在你門口摔倒沒你的事,但是放一個塑膠帶,摔倒你就有責任了!」「不同意就不要租就好,沒好抱怨的……..」「妳是租房間,不是妳外面的公共空間也是妳的欸,妳覺得公物壞了她都不處理,妳為什麼還要繼續租呢?」「他有他的規則,你有你的選擇,退租吧!」「走路經過直接踩妳鞋應該沒關係吧!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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