於是在經過收銀台的時候,故意停下來玩手機,等大家離得遠了,然後麻煩收銀員把我們包廂的賬單拿出來核對了一下。 結果發現實際消費金額是12000元,剩下的4000元都是同事打包的幾道招牌菜。 (1947) 上一頁2 / 4下一頁 閱讀全文