緣是存在於相遇者之間的,
一種自然而神秘的心靈力量。
知道自己喜歡,那就是自己的緣分。
緣分的30%是天註定,70%是自己的追求。
君住長江頭,妾住長江尾,
同飲一江水,這是地緣。
因為有緣,就會相遇,
因為喜歡,就記在了心間。
緣是天意,份是人為。
因為有緣遇見,
喜歡你的文字和美妙的詩篇,
或是認同文字中所闡述的觀點,仰慕你的才華,
欣賞你的真誠和善良,
讚美和認可你為人處世的觀點。
喜歡是愛慕是欣賞,
喜歡的緣分就是心靈間相互的欣賞,
是一種崇拜的共融。
緣來是偶然的,緣去是必然的。
所以佛說:
「緣來則去,緣聚則散,
緣起則生,緣落則滅。
要笑着面對,不去埋怨,
悠然隨心、隨性、隨緣」!
有人說:不要太相信緣分,
也不要輕易和緣分失之交臂。
但我依然相信緣分,因為有了緣分,
夫妻才會相愛到白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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